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府网站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建而不管”或“管不到位”的政府网站进行治理,要求各级政府网站切实搭建好政民桥梁。

  《通知》要求,加快构建省、市两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省级技术平台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于2017年底前建成,市级技术平台由各市(州)政府负责于2018年底前建成。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新建政府网站,已建成的由县级政府于2017年底前有序组织关闭。省直部门应整合内设机构网站,原则上1个部门只保留1个网站。

  《通知》提出,要建立季度抽查机制,从2017年开始,各市(州)按季度对本地区政府网站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省政府办公厅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成绩突出的政府网站予以表扬;对多次出现问题、长期整改不到位的政府网站进行重点督办并通报批评,对分管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问责,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四川网信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