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结束不久,许多国家和地区进入中等收入发展阶段,协调好的国家和地区跨过了“中等收入陷阱”,协调不好的国家则落入了“中等收入陷阱”,难以进入高收入发展阶段。拉美一些国家甚至在“中等收入陷阱”里受困挣扎长达数十年。所以,发展均衡与否、协调与否,成为衡量世界各国能否可持续发展的一把尺子、一道杠杠。

  办成一件事,需要协调;推进一项事业,需要协调;成就一番伟业,更需要协调。协调是成事成功的一大规律、一把“金钥匙”。“五大发展理念”不仅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要求和大趋势,也是我国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其中,“协调发展”是构建网络空间良好秩序的内在要求。

  回顾历史,人类活动空间的拓展通常都伴随着“技术创造空间、先者霸占空间、继者争夺空间、协商建立秩序、共同维护空间”这样一个过程。当前网络空间仍然乱象丛生,网络生态平衡极其脆弱:网络犯罪、黑客攻击、网络恐怖主义仍十分猖獗;遭受损失后的无处维权令人尴尬;网络实力发展不平衡导致的“两极世界”成为推动全球领域合作的“鸿沟”。面对这些网络“负能量”,能否建立一个完善、合理的制度,向全世界互联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是各国共同面对的问题。

  在本届乌镇峰会上,习近平主席通过视频讲话再次重申“四项原则”“五点主张”。“四项原则”其中之一就是要构建良好秩序。习近平主席指出,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井然有序的网络空间治理才能推动互联网的发展。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我们看到,“互联网全球治理论坛”围绕互联网应用创新、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多方合作促进公共政策发展,邀请国内外互联网治理领域专家,共同探讨如何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网络反恐论坛”旨在讨论加强国际网络反恐交流、促进合作,推动构建目标一致、有效协同的网络反恐国际治理机制;在“智慧法院暨网络法治论坛”上,各国代表还一致通过了《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智慧法院暨网络法治论坛乌镇共识》,提出各国法院将共同致力于打击网络犯罪,积极研究并妥善处理与网络有关的新类型案件,推动全球网络空间法治化。

  网络空间最终要实现均衡、全面和安全发展,推动空间治理任重而道远。以秩序保障公共利益,以法治保障全体网民的自由,是网络生态环境的最佳平衡点。协调发展,构建良好秩序,维护来之不易的网络生态平衡,正是打造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必由之路。(文 / 本刊记者 刘沁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