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于子茹,2013年7月进入新华网工作,一直从事时政、法治领域的报道,现任新华网新闻中心时政部记者。曾多次参与重大主题的宣传报道活动,撰写的《扶不扶老人之外,谁来扶一扶我们的道德》入选2015年度网络正能量文字作品。

  时光一晃而过,我来到新华网工作已三年有余。虽然学新闻学,但工作后我才真正了解新闻的含义以及一位编辑、记者该有的责任和担当。

  不同于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的编辑即是记者,记者亦是编辑。工作以来,我在不同新闻现场、活动之间切换着自己的角色。回首过去的四十二个月,参与过重大主题的时政报道,也采访过不少闻名全国的先进典型人物,然而,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对法治新闻更深刻的认知与理解。

  虽然不是学法律出身,但自认为我与“法治”有缘,因为我入网被分到的是法治频道,接触最多的自然也是法治类新闻。作为一个专业学习“新闻”七年的我来说,法律完全是一个陌生的东西,可谓是一窍不通。经过三年多的积累,我慢慢了解了法律、喜欢上了法治新闻。法律或许给你的感觉是冰冷的,但法治报道里却充满着“爱”。这种“爱”不仅表现为法治社会的进步与完善,更体现为司法者对真相的探知和纠正,以及对含冤者的救助。

  为何会有这种感触?它源自于首次采访经历带给我的触动。

  2014年3月的一天,就是那么地突然,下班前我接到领导的通知——“去新疆采访张飚”。说句实话,当时我心情很复杂,既兴奋又懵圈。兴奋是因为,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采访,懵圈是因为对采访对象的零了解。

  下班回到家,我度娘了下“张飚”,才知道他是帮助张氏叔侄冤案翻案的检察官,才知道他的故事曾经轰动全国。做了初步了解后,我翻阅了有关张飚的所有新闻报道,这才对他与张高平的故事有了较为细致的了解。就这样,我做完了采访前的准备工作。

  出差、采访,原本可以按部就班的进行,然而扰乱我内心的事情却出现了。动身出发的前一天,新疆乌鲁木齐发生暴恐事件。当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候,我整个人是恐惧的。但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向往”终战胜了恐惧。在接到任务的第三天,我乘上了飞往新疆乌鲁木齐的航班。

  在飞行近四个小时后,飞机在乌鲁木齐降落,已是深夜。第二天,又乘坐大巴用了近五个小时的车程,我们来到了张飚工作的地方,石河子。

  初见张飚,一身深蓝色的西装,说话语气柔缓,额头上爬着几道深深的横纹。起初,在我想象中,他该是一个像奥特曼一样的“超人”,现实他却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当天夜里,我们围坐在小方桌旁一起倾听张飚回忆、讲述七年里发生的有关他与张高平的故事。讲到动容之时,张飚双眼总会泛起泪花。至今我还记得,那一天,我们聊了很多,聊到很晚很晚。

  在采访期间,我曾经问过张飚一个问题——为何在退休后还继续关注张高平的案子?他听后,摆摆手,他告诉我,他是一个平凡的人,做了一件应该做的事。

  如果说新闻里的人物是平面的,那么在这几天我感受到一个立体的、真实的张飚。除了张高平外,即使是未曾谋面的陌生求助者,张飚也是真诚相待。时隔两年多,我依然清晰记得张飚堆满小书房的一床来信,依然记得他给求助者回信到凌晨的场景。

  通过采访,我将张飚的精神理解为“坚守职责”和“无私奉献”。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这个社会需要的,也是值得宣扬的。在采写的张飚人物通讯播发后,我接到一个读者的电话,他说看了我的稿子认识了一位有情有义有担当的检察官,并让我向张飚转达他对其的敬佩之情。虽然是一件小事,但我深深印在了脑海里。也因此,我感受到一个记者稿件所传达信息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网络编辑和记者,用手中的笔传播社会责任与道德正义,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我们要用心去倾听中国法制好声音,用笔去记录发生在中国大地上的法治好故事,用鲜活的新闻人物去传递社会正能量。而我,作为其中的一员,倍感自豪!(记者 于子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