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7日专电(记者王靖、于嘉)记者7日从在北京举行的“2016内蒙古大数据产业推介会”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众多利好政策,鼓励和扶持全区大数据发展和应用。

  据了解,对新引进入驻内蒙古的世界500强企业中的大数据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全国100强企业中的大数据企业总部或其研发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将分别给予1000万元和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同时,依托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基础设施,在内蒙古境内新设立从事大数据创新应用项目的独立法人,在2020年前从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此外,凡在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或机构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担任中高级以上职称的大数据创业人才,项目所在地政府将给予不低于3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等。

  今年10月,内蒙古获批成为我国大数据基础设施统筹发展类综合试验区。内蒙古计划利用3至5年时间,使全区服务器容量达到300万台以上,把内蒙古建成中国北方数据中心。

  截至2015年底,内蒙古大型数据中心服务器装机能力达70万台,光缆总长度42万公里,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890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