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10月7日联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廉洁”为基本原则,推动政务公开透明程度进一步提高、政务活动更加开放、公众参与和监督显著增强、政府工作效能明显提升。“十三五”江苏将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八成以上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将可以在网上办理。

  江苏省以2020年为时间节点,制定政务公开新的“路线图”:

  ——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政务服务全过程,以及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服务清单、“双随机”检查清单全公开,政务公开体系建设基本完善;

  ——明年底前,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基本形成;2018年底前,实现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全覆盖,建成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2020年底前,逐步实现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开展创新创业;

  ——“互联网+政务服务”更具成效,实体政务服务和虚拟政务深度融合,社会信用等配套服务基本完善,全省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线解决”初步实现;

  ——在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领域,公众参与决策、执行和监督成常态,全省公共服务热线体系更加完善,热线服务公众满意率95%以上。

  《意见》指出,政务公开要把握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环节。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行政执法推行公示制度。市场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机制,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水电气热、环境保护、交通运输、通讯、金融、文化、体育等单位办事公开力度。此外,各级行政机关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推动重大决策督查和绩效考核结果公开,注重运用审计评估、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科学评价,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

  对于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意见》提出一系列量化要求。如,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每年邀请有关代表列席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原则上不少于3次,省政府、各设区市政府在每年3月底前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