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刚才听了各位专家讲的有关网络阅读的观点,我深受启发。网络阅读与出版分不开。网络阅读是数字出版带来的结果,其实也可以说是出版业媒介融合的结果。所以,我现在就从网络阅读兴盛的现实出发,来反思一下当前出版业媒介融合的一些错误认识和做法。

  传媒大亨默多克说过:“人们越是陷入信息沼泽,可能会转而只相信权威信息。”出版是权威信息的制作者、传播者,本有着自己独特的信息传播优势,然而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泛滥,却使出版业有了某种危机感,认为媒介融合是自己的一次重大机遇,于是置出版的本质特性于不顾,盲目崇拜技术,陷入认识和实践的误区,把出版的媒介融合混同于一般媒体的媒介融合,走了弯路,误了良机。具体说来,主要由以下三个方面:

    一、“媒介多元化即媒介融合”。

  互联网时代,随着技术的进步,新的媒介表现形式不断出现。每一种新媒介的诞生都丰富了受众的接受载体,也带动了新旧媒体间的相互融合,给出版业态带来新的变化,也进一步扩大了出版产业的外延,为出版产业的发展带来革命性的影响。

  但是,媒介的多元化却并不就是媒介融合。譬如,在印刷时代,图书、报纸、杂志之间形成的媒介融合,并不是这三种媒介形式的简单相加,之所以称之为媒介融合,则主要指的是它们的媒介特性的融合。譬如图书可以融合报纸、杂志传播的及时快捷、简洁明了等媒介特性,借以改变自身固有的沉重、冗长的媒介特性,以便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中人们的阅读习惯和审美情趣。电子时代、互联网时代的媒介融合其实也是一样。譬如在业界广为人知的“影视同期书”,是图书与影视的融合。从图书文本来看,它融合了影视的表现手法和艺术特性,尽管因此而受到质疑,但它在满足读者的多样化审美需求方面自有其价值,因而受到大众的青睐。再如出版资源数据库,它是出版社内容资源(如纸质出版物内容)的数字化集合,用户可以对其中的数据进行检索、查阅,有的还可以新增、截取、更新、删除等,能为多个用户共享,能满足不同用户的个性化需求,这种数据库其实就是出版物的特性与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电脑等媒介的特性相互融合的产物。如此说来,基于出版的立场来看媒介融合,不管在哪个时代,不管是何种形式的媒介融合,无不是为了出版内容表现形式的更趋丰富,表现手段的更为多样,表现效果的更富趣味,因而媒介融合的实质就是各种媒介传播特性的融合,而这种意义上的融合是以最大程度地满足受众群体的不同需求,提高出版的传播力为目的的。

    二、“技术决定论”。

  在新一轮的媒介融合中,互联网作为一种“技术”,在它主导下的媒介融合对于出版产业发展会表现出巨大科技驱动力量,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新媒介的产生对传统媒介会是一种什么影响呢?

  普利策新闻奖得主、美国芝加哥论坛报公司总裁杰克·富勒在书中指出:“每一种媒介都有其自身的优势与劣势, 它也会将这些强加在所携带的讯息上。新媒介通常并不会消灭旧媒介, 他们只是将旧媒介推到它们具有相对优势的领域。”

  互联网时代的媒介融合必定是推动出版产业发展的一次新的、重要的机遇,但是面对机遇,我们要正确看待技术的作用,要用辩证的思维指导实践,避免陷入“技术决定论”的误区。技术可以改造自然、改变社会,但如果任由技术理性肆意张扬,就会致使人性变异、社会畸形发展。所以,在这一轮的媒介融合中,我们既要看到“技术”对于出版企业实现产品形态和商业模式创新具有巨大推动作用,同时也要看到它还会对出版这一传统产业的发展理念、发展模式产生前所未有的冲击。如果我们一味强调互联网技术对出版产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如果任由技术理性消解出版产业的文化意义,就会削弱出版内容创新的自觉意识,就会动摇出版产业“内容为王”的根本属性。面对互联网技术下的媒介融合,人们需要看到它带给出版产业发展的真正动力到底在哪里,我们不能仅仅关注单纯的技术问题,如何把技术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这才是需要认真思考的根本问题。我们只有在充分强调技术对于媒介融合具有巨大推动作用的同时,高度关注出版的内容创新,发掘、传承民族优秀文化精华,创造、弘扬时代先进文化,使技术与涵蕴着优秀、先进文化的内容生产完美结合,相得益彰,才能真正赋予出版产业以新的内涵,才能真正为出版产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三、是“互联网思维”。

  互联网思维脱胎于互联网行业,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互联网思维的定义到底为何,并没有一个精准的说法。分析归纳有关互联网思维的有关说法,可以大致看出这一概念的基本内涵包括了诸如公开、互动、快捷、轻松以及用户至上、免费使用、主动参与等等,人们从这些内涵中各取所需,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用这种思维方式调整自己对世界的看法,规约自身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

  互联网与出版似乎有着天然的联系,从广义上讲它们都属于传播媒介,二者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下以“互联网+出版”的模式紧密结合在一起,出版产业因此受到互联网思维的强大影响也就不难理解了,但是这却并不等于说互联网思维所涵蕴的所有意义符号对出版产业的发展来说都是一种“正能量”。譬如“用户至上”。这一理念在出版业中就表现“读者至上”。读者至上针对出版产业的服务属性来说,这是题中应有之意,但在内容选择、产品生产中一味强调读者至上,盲目认同读者的所有需求,那么其结果将会如何呢?再如“轻松体验”。出版历来就是一项崇高的事业,历史上一些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士,他们从事出版活动,其目的就是为了开启民智,改造国民性,进而改造整个社会;即使是在现代消费社会,出版也没有推卸自己肩负的文化使命,依然用深刻的内容、高尚的品质引导大众、教育人民。互联网思维中的轻松体验,实质上就是在号召尊重人们的快感欲望,表现到出版中,就是把“好看”当成最高的审美标准,讲究即时快乐,过眼即忘,什么主题深刻、艺术至上、文化丰厚、意境高远等等都不再引起人们的任何兴趣,出版的本质属性在此得到消解和颠覆。出版的选择性、积累性、经典性等是网络媒介所不具备的,或者说是可以忽略的,因而当出版产业基于互联网技术而进行媒介融合的时候,就不能不把互联网思维与出版思维融合起来而形成新的思维,简单说来,即既要尊重读者的阅读需求,注重轻松愉快的阅读体验,又要坚持品质第一的原则,使出版固有的文化追求、社会责任得以稳固。由此来看,互联网思维之于出版的意义,确实需要我们作出一分为二的分析。

  防止陷入以上三种误区,就可以理性对待媒介融合,也就可以使出版业在正确的道路壮大发展。

  以上是我的一点思考。请各位专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