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新时代的接班人,新风尚的引领者,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青少年网络文化建设的主体。为引导广大青少年形成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培育崇德向善的网络行为规范,鼓励青少年传播正能量,弘扬网上主旋律,争做“四有”中国好网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联合自治区文明办、网信办、团委、妇联、教育厅、关工委共同开展“我参与,我成长,一起争做中国好网民活动”,现向全区青少年提出如下倡议:

  自觉维护网络安全,学习必备的防护技能,养成必要的安全意识,安全用网、文明上网,争做维护网络安全的践行者。

  上网学习有益的信息资料,主动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养成文明的网络素养,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争做网上正能量的传播者。

  上网要诚实友好交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合理用网、健康用网,不沉溺虚拟时空,不随便约见网友,争做网络诚信的先行者。

  网上网下友善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做有正义感、责任感、上进心的好学生、好网民,争做清朗网络空间的建设者。

  让我们信守倡议,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自尊、自律、自强、自觉,抵制不良互联网行为,弘扬网络文明,共建清朗网络空间,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