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6月22日电(记者叶前)公民的姓名、年龄等个人信息竟成为不法分子贩卖的“商品”,一条信息可卖0.4元到1元不等。广东省公安厅22日通报,在本月开展的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系列专案中,70多个犯罪团伙被破获,379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6月12日至17日,广东省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并派出工作组赴海南、广西、湖南、福建、云南等11个省区开展抓捕行动。由此带破诈骗、盗窃等其他类型案件800多起,收缴被泄露、窃取、倒卖的公民个人信息一大批。

  警方称,近年来,盗卖公民个人信息逐渐滋生出非法牟利的黑色产业链。在茂名市侦破的苏某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多次向电信诈骗团伙以每条0.4至1元不等的价格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累计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达数百万条,而电信诈骗团伙则利用收买的个人信息实施诈骗犯罪。

  个人信息是如何被泄露、盗取、买卖的?广东省公安厅网警总队政委戴自力介绍说,一是利用假冒正规网站、钓鱼网站骗取受害人信息;二是利用木马程序窃取受害人手机上个人信息;三是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机构工作人员私自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如房产中介、快递等。这些被非法泄露的信息最终在网络上进行交易。嫌疑人通过搜索引擎、论坛或QQ群查找个人信息提供者,再进行网上交易。

  在深圳警方查处的一起案件中,两名从事房产中介的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的业主房产、联系电话、银行卡等信息数据容量分别达30G和20G。惠州警方查处了一批快递员贩卖客户资料的案件,有快递员不到20天里利用公司电脑下载数万条客户资料,通过微信进行贩卖,获利上万元。

  警方提醒,公民需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人员。此外,对于网上提交个人信息的尽量简单,并将网络账户的密码设置得复杂一些,且尽量不同账号不同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