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李晓军

  今天(20日)上午,云南省森林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云南省森林公安“3·28”专案情况暨当前云南省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情势,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车伟作了介绍。

  今年2月,云南省森林公安局直属机动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一拨年轻人长期通过微信、QQ联络谈判,进行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经过前期摸排调查,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发现其中有人可能在进行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长臂猿的非法买卖。获此线索后,3月28日,云南省森林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展开调查。

  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3·28”专案于5月成功告破,案件查获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掌长臂猿4只、蜂猴8只、缅甸蟒1条、黄金蟒1条,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1只、红瘰疣螈32只、大壁虎17只,《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平胸龟1只,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眼镜王蛇等野生蛇类25条、棕背树蜥6只、豹猫皮3张,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其中两名为未成年人,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中查获的野生动物活体已被及时移送云南省野生动物收容拯救中心进行救助。其中,两只白掌长臂猿在被猎捕的过程中受伤严重,经救治无效,于6月初先后死亡。另外两只白掌长臂猿目前健康状况良好。

  “3·28”专案的成功侦破,打掉了一个以昆明、红河州为据点的中转站、通过互联网面向全国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的团伙,也切断了一条从越南经云南省河口、昆明走私、出售野生动物的重要交易链,是目前为止云南省破获的最大一起网络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案件,也是云南省一次性查获活体灵长类野生动物数量最多、级别最高的一起案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另外,今年1月至5月,云南省森林公安开展专项严打清理整治,严厉查处破坏野生动物大要案件,云南省森林公安相继开展了“2016滇绿行动”和“2016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云南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打团伙、打窝点、打现行、摧网络”为目标,严厉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大要案件。

  除“3·28”专案外,先后破获了“4·11”非法出售象牙案、“4·20”网络非法贩卖蟒蛇案等大要案件,分别查获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象牙、藏羚羊等制品80件;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缅甸蟒1条、《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球蟒7条。

  今年1至5月,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野生动物案件955起,查处926起,其中刑事案件197起,侦破173起。收缴野生动物3400余头(只),其中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57头(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714件(张),其中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259件(张),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75万余元,有效地保护了云南、我国西南及周边国家的生态安全,很好地履行了国际公约义务。

  据车伟介绍,今年以来,云南省走私、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犯罪有所抬头,特别是网络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案件上升明显。在全社会进入“互联网+”时代的同时,“互联网+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模式也成为云南省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主要形式。这种模式给警方侦办案件、取证带来了很大难度。如果没有有力的技术手段支持,就无法做到整合案件中的各种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同时,由于与云南相邻的周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对保护野生动物的立法不完善,国民普遍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加之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国际环境越来越复杂,难以寻求长期的国际合作以打击野生动物走私。

  车伟表示,作为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主要职能部门,当前,森林公安机关面临的新挑战包括如何有效管控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网络平台,快速发现案件线索,充分发挥电子证据的作用,及时、有效地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进一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云南森林公安将继续加大国内合作力度,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网络平台方的沟通,积极推进与周边国家有关部门的国际合作,为保护云南的野生动物资源、生物多样性作出最大努力。(记者 刘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