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推介活动的通知

新广出办发[2016]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有关网络出版服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进一步引导网络文学企业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推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原创作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2016年继续组织开展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推介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业务范围涵盖网络文学出版的网络出版服务单位。

二、申报范围

  在上述申报单位主办网站公开发表,且于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完本的网络文学原创作品。

三、申报标准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马克思主义文艺观为指导,把人民作为创作表现的主体,深入实践、深入生活、深入群众,生动展现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实践,深刻表现人民群众伟大奋斗和火热生活。

  2.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把社会效益和社会价值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相统一,经得起人民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精彩的故事、鲜活的语言、丰满的形象刻画中国精神,艺术展现党史国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讴歌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

  4.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着力书写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前景,在国家民族故事中运笔,在百姓身边故事里着墨。

  5.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坚持正确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为祖国放歌抒怀,大力讴歌民族英雄,倾诉家国情怀,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

  6.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具有中华文化底色、鲜明中国精神,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展示中国魅力。

  7.秉持创新精神。在题材、体裁、形式上有创新,在观念、内容、风格上有特色,富有个性化、创造性,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完整的《2016年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推介活动作品申报表》2份。

  2.包含《2016年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推介活动作品申报表》电子文档、申报作品完整内容电子文档的光盘2张。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4.申报作品作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申报单位与作品作者直接签署的版权证明材料1份。

  6.申报单位负责人、作品作者近3年无违反新闻出版法规的声明各1份。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对作品进行认真筛选和审读,按通知要求填写、汇总材料后,于2016年8月15日前报送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

  2.每个单位申报作品不超过20部,书面申报材料应齐全,电子文档光盘应能正常读取。

  3.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申报材料后,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和作品统一寄送至新华网(地址:北京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四层新华网;邮编:100031;联系电话:010-88050873;联系人:王志艳;传真:010-88050800,邮箱:wlwxtj@126.com)。

  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委托新华网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遴选,于2016年12月向社会公布,并在新华网等有关媒体上进行集中宣传推介。

  5.本通知及附件表格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及新华网悦读频道下载。

  6.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按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加强工作进度管理,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附件:2016年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推介活动作品申报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