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份以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会同公安、网信、工信、工商、质检等12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专项整治行动,市场上公开销售非法电视接收设备的情况大为减少。

  日前,记者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行业领域的代表、参办案件的民警等进行了采访,请一线人员阐述此次专项行动意义何在?效果如何?长效机制怎么建立?

  行动效果如何

  2015年9月以来,全国范围内立案查办各类案件75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2人,查扣查缴非法设备及软件83万台(套)

  2015年10月26日,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根据一条非法销售卫星电视设备的案件线索,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柯某,并相继抓获上线于某、张某等2名台湾籍主要犯罪嫌疑人和大陆籍犯罪嫌疑人6名,捣毁一个仓库窝点,扣押非法入境设备3981套,全案涉案价值达1.3亿元。

  涉案地域广、人员复杂、层级明显,这是开展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破获案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看来,对于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专项打击,是监管和执法的一个新的领域,办案存在“两难”:一个难点是,由于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中要求涉案非法设备达到5万元的标准,发现犯罪线索较难;另一难点则是,由于涉案人员多通过互联网进行联系,给取证环节带来困难。

  尽管如此,自2015年9月份以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会同公安、网信、工信、工商、质检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开展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专项整治行动,全国范围内立案查办各类案件75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2人,查扣查缴非法设备及软件83万台(套),为规范广播电视节目传播秩序和公共文化市场秩序,保障信息安全、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非法设备有哪些危害

    节目涉及淫秽色情、血腥暴力、煽动民族分裂、侵权盗版等内容,威胁产业链的健康发展

  “仅2015年,爱奇艺的多款‘超级IP’均不同程度被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予以盗播。”爱奇艺法律总监王岩向记者介绍,从版权保护的角度看,大量正版作品被这些“山寨盒子”、聚合软件通过非法的技术手段予以盗播,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互联网电视运营公司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副总付强认为,平台的搭建、节目的制作是需要大量的资金资源等成本的投入,非法网络接收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仅会损害权利人的利益,还会因为“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扰乱了电视网络行业的秩序。

  更值得关注的是,由于网络电视节目具有公共文化属性,涉案节目内容对社会的影响和危害尤为突出。以湖南永州制售“环球精灵”电视棒案为例,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周志军通过编写“环球精灵”电视棒程序,借助电视棒可以在线观看37个西方国家的反动电影电视、收听1000多个境外电台,而这些节目内容包含大量色情淫秽、暴力恐怖、邪教邪说、煽动民族分裂等违法违规内容。

  “电视网络是具有公共属性的家庭娱乐平台,需要对不良的节目内容进行抵制和阻拦,对违法违规内容进行清理,才能保障国家安全、保证行业的规范有序,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社会风气的净化营造良好的环境。”付强指出。

  长效机制如何建立

    执法监管要与行业产业发展的贴合更为紧密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电视网络设备行业市场得到了有效净化,行业内权利人的正当利益得到了有力维护。各相关部门在如何建立对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打击的长效机制方面,也进行着积极的探索:

  2015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严整规范互联网电视市场;

  中央网信办部署各地网信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主要新闻门户网站、软件下载网站、应用商店的监看管理机制,设立24小时举报接听电话,积极受理举报;

  质检总局会同工信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制定了《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方案》,争取在今年7月底前正式发布……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新技术迅速发展,行业领域监管的法律政策制度方面也要与时俱进。”付强建议,电视网络市场的规范有序,不仅要堵还要疏,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于新鲜、先进文化的需求也更为突出,这也要求7大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牌照方,能够发挥带头作用,对新技术保持敏感度,用先进的商业模式让新技术新方式尽早占领市场,提供更为新鲜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记者 魏哲哲)

(原标题:十二部门联合开展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专项整治 打击违法 净化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