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上海市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提出,到2018年,实现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形成有利于互联网创新的宽松制度环境,确立上海互联网发展的优势地位。《意见》提出21个具体专项,主要分三个方面:一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加速经济转型升级领域的13个专项,包括“互联网+”研发设计、虚拟生产、协同制造、能源、金融等;二是面向广大市民的衣食住行,提升生活品质领域的5个专项,分别是“互联网+”交通、健康、教育、旅游、智能家居;三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升城市管理能力领域的3个专项,分别是“互联网+”公共安全、城市基础设施、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