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建立全省统一“三公”经费支出监管平台,对各地区各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实行网络监管。江西各县(市、区)从5月1日起实施,设区市本级从6月1日起实施,省本级从7月1日起实施。

  该网络监管系统将对“三公”经费全部实施限额控制、网上监管,实现“全程留痕、阳光运行”。一是开支发生。在本省范围内的支出,原则上应使用公务卡及时结算,不得赊账;二是录入系统。各部门各单位支出信息应按照定格式及时录入并上传;三是实时监控。监管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上传的支出信息通过系统实时监控和确认。对违反规定或超标准、超预算的支出,监管系统将自动预警,并不予打印消费清单;四是跟进审核。对监管系统发出预警的支出项目,本级支出监管部门应及时提请同级审计部门跟踪审计。待审计核减违规开支金额后,由开支单位更新监管系统内消费信息,并打印消费清单;五是财务报账。各部各单位支出须经监管系统审核并打印消费清单后,经办人员凭商家提供的正规发票、资金支付凭证、消费清单和其他必要附件,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报销相关费用。(记者 魏本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