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民规模

 (一)总体网民规模

截至2015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88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3951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0.3%,较2014年底提升了2.4个百分点。

在中国互联网发展过程中,新网民的不断增长,让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的基础更加坚实。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新网民最主要的上网设备是手机,使用率为71.5%,较2014年底提升了7.4个百分点。2015年新增加的网民群体中,低龄(19岁以下)、学生群体的占比分别为46.1%、46.4%,这部分人群对互联网的使用目的主要是娱乐、沟通,便携易用的智能手机较好的满足了他们的需求。新网民对台式电脑的使用率为39.2%,较2014年有所下降。

互联网知识与应用技能的缺乏,仍然是造成不同群体之间数字鸿沟的主要原因。调查显示,非网民不上网的原因主要是不懂电脑/网络,比例为60.0%,其次为年龄太大/太小,占比为30.8%,没有电脑等上网设备的比例为9.4%,较2014年底有所下降。

随着易转化人群规模的逐渐减少,我国非网民的转化速度逐步减慢。本次调查结果显示,非网民中,有11.8%的人表示未来肯定上网或可能上网,72.9%的人表示未来肯定不上网或可能不上网,未来非网民的转化难度较大。非网民自身群体特点、上网意愿、网络知识技能水平和区域信息化发展水平是影响非网民上网的重要因素。

 (二)手机网民规模

截至2015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6.20亿,较2014年底增加6303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的占比由2014年85.8%提升至90.1% ,手机依然是拉动网民规模增长的首要设备。仅通过手机上网的网民达到1.27亿,占整体网民规模的18.5%。

随着网络环境的日益完善、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各类移动互联网应用的需求逐渐被开发。从基础的娱乐沟通、信息查询,到商务交易、网络金融,再到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移动互联网塑造了全新的社会生活形态,潜移默化的改变着移动网民的日常生活。未来,移动互联网应用将更加贴近生活,从而带动三四线城市、农村地区人口的使用,进一步提升我国互联网普及率。

(三)分省网民规模

截至2015年12月,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网民数量超过千万规模的达26个,与2014年相比增加了甘肃省;互联网普及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达14个,与2014年相比增加了海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差异,各省、市、自治区的互联网普及率参差不齐,数字鸿沟现象依然存在。未来,随着移动上网设备的不断普及、“宽带中国”战略的不断推进,我国互联网发展的地域差异将进一步减小。

 (四)农村网民规模

截至2015年12月,我国网民中农村网民占比28.4%,规模达1.95亿,较2014年底增加1694万人,增幅为9.5%;城镇网民占比71.6%,规模为4.93亿,较2014年底增加2257万人,增幅为4.8% 。农村网民在整体网民中的占比增加,规模增长速度是城镇的2倍,反映出2015年农村互联网普及工作的成效。

 二、网民结构

 (一)性别结构

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男女比例为53.6:46.4,网民性别结构趋向均衡。

(二)年龄结构

截至2015年12月,我国网民以10-39岁群体为主,占整体的75.1%:其中20-29岁年龄段的网民占比最高,达29.9%,10-19岁、30-39岁群体占比分别为21.4%、23.8% 。与2014年底相比,10岁以下低龄群体和40岁以上中高龄群体的占比均有所提升,互联网继续向这两部分人群渗透。

(三)学历结构

截至2015年12月,网民中具备中等教育程度的群体规模最大,初中、高中/中专/技校学历的网民占比分别为37.4%、29.2% 、。与2014年底相比,小学及以下学历人群占比提升了2.6个百分点,中国网民继续向低学历人群扩散。

(四)职业结构

截至2015年12月,网民中学生群体的占比最高,为25.2%,其次为自由职业者,比例为22.1%,企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员占比合计达到15.2%,这三类人群的占比相对稳定。

(五)收入结构

截至2015年12月,网民中月收入10在2001-3000、3001-5000元的群体占比较高,分别为18.4%和23.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网民的收入水平也逐步增长,与2014年底相比,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网民人群占比提升了5.4个百分点。

   注释:其中学生收入包括家庭提供的生活费、勤工俭学工资、奖学金及其它收入,农民收入包括子女提供的生活费、农业生产收入、政府补贴等收入,无业、下岗、失业群体收入包括子女给的生活费、政府救济、补贴、抚恤金、低保等,退休人员收入包括子女提供的生活费、退休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