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媒体融合发展工作推进会对做好“互联网”时代的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做出明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大力推进法院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发展,大力推进传播方式的创新,建设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强大话语权和传播力的“司法传媒方阵”,适应移动互联网这一趋势,把抢占移动终端作为媒体融合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充分利用新媒体,打造内容丰富、功能齐全、使用便捷的法治新闻传媒和法治服务平台,以全新的姿态,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强有力的宣传保障、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与新浪法院频道通过科学的数据模型,监测全国范围内各级人民法院微博的传播、服务、互动能力,关注法院庭审透明度,联合推出“阳光法院新媒体榜”。本榜单旨在评估各地阳光法院的新媒体建设成果,为促进法院做好“互联网+”环境下新媒体司法公开宣传工作,协助法院构建“法院信息化3.0”体系中“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法院平台发挥积极作用。
“阳光法院新媒体榜”拥有“传播力”、“服务力”、“互动力”和“庭审透明力”四个一级指标。“传播力”表征各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的传播情况,传播力指标越高,说明法院微博的内容被越多的网民看到。该项指标依据微博阅读数来计算。
“服务力”表征各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一对一服务网民、为民办事的情况,服务力指标越高,说明法院通过微博平台服务了越多的网民。该项指标依据微博主动评论数、私信数、发博总数和原创发博数来计算。
“互动力”表征各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在网民中的影响和号召力,互动力指标越高,说明政务微博的内容引发了越多的网民响应。该项指标依据微博被转发数、被评论数和被赞数来计算。
“庭审透明力”表征各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等新媒体渠道进行庭审直播,促进阳光司法的能力,庭审透明力指标越高,说明法院的线上庭审直播得到了更多网友的关注,有效增强了司法透明度,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该项指标依据直播场次、直播观看人数和点播观看人数来计算。
首期榜单的数据统计周期为11月2日至11月8日。“@陕西高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海淀法院”以均衡的得分、较明显优势夺得榜单前三名。各法院微博“庭审透明力”情况给排位名次带来了较大影响,在统计时段内,共有33家法院微博通过线上平台对庭审进行了49场直播,其中陕西省法院达到12家。11月3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召开“陕西法院'院长开庭月'暨启动仪式”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各级法院将在线上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院长开庭”视频直播推广活动,超过50名法院院长参与,受此影响,本期“阳光法院新媒体榜”前50强中,陕西省的法院微博数量高达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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