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的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指导意见》站在全局的高度,把握时代脉搏,提出推进“互联网+”,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
“互联网+”行动力
经过长时间的酝酿,这个在业界早有预期的《指导意见》终于从幕后走到了台前,与过去仅仅是一个概念的“互联网+”相比,《指导意见》有了明确的内容和方向,并有实际可操作的行动要求和分工明细的重点行动计划,让大家看到了国家用互联网拉动经济发展的决心。
《指导意见》围绕转型升级任务迫切、融合创新特点明显、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提出了11个具体行动:一是“互联网+”创业创新,充分发挥互联网对创业创新的支撑作用,推动各类要素资源集聚、开放和共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二是“互联网+”协同制造,积极发展智能制造和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提升网络化协同制造水平,加速制造业服务化转型。三是“互联网+”现代农业,构建依托互联网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发展精准化生产方式,培育多样化网络化服务模式。四是“互联网+”智慧能源,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智能化,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发展基于电网的通信设施和新型业务。五是“互联网+”普惠金融,探索推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宽服务覆盖面,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六是“互联网+”益民服务,创新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大力发展线上线下新兴消费和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七是“互联网+”高效物流,构建物流信息共享互通体系,建设智能仓储系统,完善智能物流配送调配体系。八是“互联网+”电子商务,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九是“互联网+”便捷交通,提升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工具、运行信息的互联网化水平,创新便捷化交通运输服务。十是“互联网+”绿色生态,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加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十一是“互联网+”人工智能,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推进智能产品创新,提升终端产品智能化水平。
在11个具体行动中,国家网信办参与负责的有5个,分别是:“互联网+”普惠金融、“互联网+”益民服务、“互联网+”高效物流、“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人工智能。
“互联网是未来行业发展的大趋势,从各个发达国家的发展进程中不难看出,不少行业的发展都是依托着互联网这个大平台。在我国,互联网有着巨大的群众基础和市场,一旦这个市场被好好利用起来,对我国各个行业来讲,都是一个突破和创新。”国都证券分析师赵博说,“着力创新驱动,适合中国国情。”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平稳度过新旧产业和动能转换期,需要强劲有力和恒久持续的支撑力量。抢占经济制高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必须走互联网融合创新之路。
“互联网+”保障力
有专家认为,《指导意见》顺应了时代发展趋势,有利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促进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然而,“互联网+”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还存在诸多现实困难,为此国务院在《指导意见》中提出了推进“互联网+”的七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夯实发展基础,二是强化创新驱动,三是营造宽松环境,四是拓展海外合作,五是加强智力建设,六是加强引导支持,七是做好组织实施。
七方面保障措施又细化为25条要点,国家网信办参与负责18项,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负责16项。
其中,保障安全基础是重中之重,要求国家网信办牵头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质检总局等单位负责,《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国家信息领域核心技术设备发展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升互联网安全管理、态势感知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指导意见》实施国家信息安全专项,开展网络安全应用示范,提高“互联网+”安全核心技术和产品水平。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制度和网络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加强“互联网+”关键领域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建设完善网络安全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标准认证和创新能力体系。重视融合带来的安全风险,完善网络数据共享、利用等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探索建立以行政评议和第三方评估为基础的数据安全流动认证体系,完善数据跨境流动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安全。
有关专家表示,《指导意见》覆盖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多个领域,毫不夸张地说,一旦成功实施,全社会将进入一场“互联网化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