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6月,我国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达到3.59亿,较2014年底增加5455万人,半年度增长率17.9%。与2014年12月相比,我国网民使用网上支付的比例从46.9%提升至53.7%。与此同时,手机支付增长迅速,用户规模达到2.76亿,半年度增长率为26.9%,是整体网上支付市场用户规模增长速度的1.5倍,网民手机支付的使用比例由39%提升至46.5%。

图:2014.12-2015.6网上支付/手机网上支付用户规模及使用率

  纵观网上支付发展历程,其应用范围和方式不断拓展深化,具体表现为:

  技术进步驱动网络支付应用场景和方式不断丰富。网上支付提供了满足资金流通需求的基本服务。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水平的提升,扫码支付、刷卡支付、信用卡还款、生活缴费、红包等应用场景应运而生;基于生物认证技术的发展,网络支付领域出现指纹识别支付和人脸识别支付等应用方式。应用场景和方式的丰富顺应了网络支付平台化发展思路,促进了网上支付商业模式和变现途径的创新。

  资金流量的富集推动网络支付企业拓展金融服务。随着网络支付工具中资金量级的攀升,网络支付企业不断探索,突破“交易手续费+沉淀资金利息”的盈利模式,创新消费金融产品,推出供应链金融、网络银行、P2P贷款、网络信用卡等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一方面切入消费者生活,解决资金流入、流出、增值问题;另一方面利用互联网众筹理念帮助小微企业融资贷款解决贸易问题。在此基础上,网络支付企业在平台上形成了资金循环增值流动闭环。

  数据资源和挖掘技术助力网上支付企业建立征信机制。对个人而言,网络支付行为与个人信用评价的关系最为密切。随着网络支付平台业务架构的不断完善、用户数据的海量存储,以及数据挖掘技术的逐渐成熟,网上支付企业具备了个人征信业务的基本资质。在国家放开企业构建征信业务的权限后,芝麻信用、腾讯征信等8家机构获批开展个人征信业务。未来,阿里基于支付链、腾讯基于用户关系的个人征信系统,联合人民银行等其他征信机构的基础数据将在行业内形成广泛、全面、完善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分析师 陈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