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清理整顿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通知》(中宣发〔2014〕38号)精神和部署,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广电局、网信办联合成立中央新闻单位驻区机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自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底,组织开展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并将清理整顿结果上报中宣部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批复了中央新闻单位驻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清理整顿结果的意见。现将清理整顿结果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和内蒙古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公告,请各中央新闻单位驻内蒙古自治区机构及时查询。
根据清理整顿结果,在公告保留的驻区机构,公告7天后到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重新进行登记,填写登记表,领取《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登记证》;在公告撤销的驻区机构,要做好机构撤销后的人员分流安置、国有资产处置等善后工作;在公告合并的驻区机构,要在3个月内将机构、人员、采编业务全部并入接收机构;在公告整改的驻区机构,要严格按38号文件规定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验收合格后予以重新登记,3个月内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自治区中央新闻单位
驻区机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5日
一、中央新闻单位驻区机构保留名单(共45家)
人民日报社内蒙古分社、新华通讯社内蒙古分社、光明日报内蒙古记者站、经济日报社内蒙古记者站、中国日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内蒙古记者站、中央电视台内蒙古记者站、科技日报内蒙古记者站、工人日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青年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妇女报内蒙古记者站、农民日报内蒙古记者站、法制日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新闻社内蒙古分社、国家电网报内蒙古记者站、健康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城乡金融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电力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化工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交通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教育报社内蒙古记者站、中国绿色时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医药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邮政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质量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石油报内蒙古记者站、人民铁道报内蒙古记者站、消费日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产经新闻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改革报内蒙古记者站、民主与法制社内蒙古记者站、中国国土资源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国门时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环境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经济时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劳动保障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气象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食品安全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华工商报时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文化报内蒙古记者站、金融时报内蒙古记者站、人民网内蒙古频道、新华网内蒙古频道、光明网内蒙古频道、中国广播网内蒙古频道。
二、中央新闻单位驻区机构撤销名单(共35家)
经济日报社内蒙古东部区记者站、城市金融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出版传媒商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国门时报满洲里记者站、中国旅游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企业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体育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信息报内蒙古记者站、中煤地质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华建筑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消费者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煤炭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矿业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测绘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新闻出版报内蒙古记者站、西部时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科学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贸易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民族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食品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有色金属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中医药报内蒙古记者站、国际商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商报内蒙古记者站、黄河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工商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国土资源报内蒙古地矿记者站、中国质量万里行内蒙古记者站、环球人物杂志内蒙古记者站、祖国杂志社内蒙古记者站、中国新闻网内蒙古频道、民主与法制网内蒙古频道、中国商报网内蒙古频道、中国报道网活力内蒙古栏目、法制网内蒙古频道。
三、中央新闻单位驻区机构合并名单(共1家)
中国县域经济报内蒙古记者站并入经济日报社内蒙古记者站
四、中央新闻单位驻区机构整改名单(共8家)
中国安全生产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经济导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水利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冶金报内蒙古记者站、中国税务报内蒙古记者站、人民法院报内蒙古记者站、人民公安报内蒙古记者站、检察日报内蒙古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