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各种传统违法犯罪不断向网上延伸,其中网络诈骗犯罪愈演愈烈,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

6月5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进入“法治主题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举办大讲堂,介绍了日常打击工作中常见的几类网络犯罪形态,向公众提示如何识别,以及相应的安全防范建议。

 一、QQ诈骗

【表现形式】不法分子通过盗取QQ的方式,冒充受害者的亲朋好友进行借钱诈骗,甚至还能进行视频诈骗。

【提示建议】遇到亲友通过QQ等即时通讯工具借款时,一定要以电话等其他的方式跟对方先联系,确认之后再转账,防止上当受骗;同时要形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使用安全保护软件,浏览正规网站,防止电脑中木马病毒,导致资料、信息被盗取。

二、网银升级诈骗

【表现形式】不法分子通过伪基站,伪装成银行发送欺诈短信,诱骗用户登录仿造的网站,输入银行的相关信息,盗取受害人的资金。

【提示建议】不要轻信此类网银升级诈骗信息,一定要提高警惕,核实确认后再输入相关信息。

三、网络中奖诈骗

【表现形式】不法分子通过邮件、QQ短信发送信息,诱骗用户打开虚假的网站,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保证金为名义实施诈骗。

四、网络购物诈骗

【表现形式】不法分子在网上开设网店,商品主要来自于走私等非正常渠道的物品,大部分为假冒伪劣产品,购物者信以为真的话,就会被诈骗。

【提示建议】第一,用户一定不要轻信远低于市面价格的产品。第二,货到付款的情况下,要注意验货。有人货到付款基本上不验货,签完以后再验货才发现东西是假的。第三,尽可能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担保支付。第四,登录网络购物平台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核实网站的域名是否正确,防止钓鱼网站。

五、网络虚假购买网站诈骗

【表现形式】各类节假日前夕,是此类诈骗行为的高发期。比如,不法分子通过搭建购票网站等,诱骗网友支付购买,一旦完成转账支付,不法分子就变换域名和联系方式,开始新的诈骗。

【提示建议】这些虚假网站一般都以超低价吸引受害人,所以在这些“超低价”噱头面前一定要提起警惕。

六、网上酒托诈骗、交友诈骗

【表现形式】不法分子伪装成少女,在交友网站进行联系受害人见面,并找合作的酒吧、餐厅进行高消费;或者是通过网络以虚假身份与受害人联系,骗取信任后再以各种名义借钱。

【提示建议】建议大家不要贸然跟任何网上刚认识的网友见面,也不要到对方指定的地方消费,特别是小的酒吧、餐馆。如果感觉到有明显的消费过高的话,应该找一个适当的机会及时报警。

 七、销售违禁品诈骗

【表现形式】不法分子通过销售所谓的窃听器、枪支、车辆等方式骗取用户支付费用。由于这类犯罪最根本的特点,就是被骗的网民本身做的事就是违法的,所以被骗以后很少报警。所以打击其他犯罪过程当中有可能会发现这类犯罪。

除了上述各类型网络诈骗案件的特点和防范建议之外,公安部网安局特别呼吁公众:在发生网络诈骗案件以后,一定要争取留存尽可能多的线索、证据,并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警。下一步,公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电信企业之间的合作,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