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来治理互联网账号乱象。为此,人民网强国论坛视频访谈节目请来人民网副总编辑、舆情监测室秘书长祝华新和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王四新老师两位专家就此进行解读。

 《规定》从细微入手倡导理性发声心态

王四新老师认为,《规定》的出台是我们国家互联网企业和互联网总用户规模上了档次、上了等级、上了规模之后,对这些相关的方面进行规范化,进行法治化,使它走上一个可持续发展轨道的重大举措。提升我们的责任意识,使大家在管网、用网和提供网络服务的时候有规矩意识是《规定》的意义之一。

祝华新认为,要让网络天空清朗起来,需要多层次的治理,对那些违法造谣的要重拳出击。但是,要从互联网的日常管理的点点滴滴,比如说网民的账号,网民ID的头像这些注册信息,从这些细微入手,逐步削减戾气,倡导一种理性、包容的发声心态。我觉得可以视为网络舆论生态来固本培元的一个基本建设。

 《规定》强调信息提供者的平台责任

王四新老师认为,《规定》实际上是强化了或者重提了一下网络内容提供商和信息提供者的平台责任,同时也给平台服务者提供了一个具体的措施。网络服务提供商,它是有理由也有动机不对内容进行管理,因为内容管理包括对用户名称的审核,它实际上是需要人力、物力的成本投入。同时,如果审核的程序过分的繁琐,也容易把用户赶走。所以,服务提供商从自己经济利益的角度来讲,它是不太愿意,这样的话,我们更需要强化明确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当然,如果他不尽责任或者没有很好地履行这个责任,相关的法律会有规定,从承担责任的方式上来讲,主要有三种:一种是要承担行政责任,另外是承担民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再一种,如果情况特别严重的,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祝华新认为,规范网络账户站方有很大的责任。这次的管理规定不完全是直接约束网民的,它同时是约束站方。因为互联网账号是网友和博客、微博客、BBS这些管理方的一种约定。

 以下是访谈实录: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人民网强国论坛视频访谈节目。众所周知,中国的互联网用户全世界第一,用户账号管理现象又是怎样的呢?我们现在会看到,很多的账号都是一些“李鬼”账号,有的冒充新闻媒体胡乱编一些乱七八糟的新闻,也有的人发布的帐号却是国家领导人的信息,也有些人发布黄赌毒的内容。为此,国家网信办在昨日发布了《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来治理这个乱象。今天请来两位专家和我们一起谈谈这个问题。首先是人民网副总编辑、舆情监测室秘书长祝华新,欢迎祝老师。 [09:13]

嘉宾祝华新

人民网的网友们大家好。 [09:14]

主持人

下一位是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王四新老师。 [09:14]

嘉宾王四新

主持人好,人民网的网友大家好。 [09:14]

主持人

王老师,昨天网信办发布了《规定》,您认为在这个时候发布《规定》的意义是什么呢? [09:15]

嘉宾王四新

这个意义可以从几方面来理解。第一,我们从《规定》所传递的信号来讲,这实际上是我们国家互联网企业和互联网总用户规模上了档次、上了等级、上了规模之后,我们要对这些相关的方面进行规范化,进行法治化,使它走上一个可持续发展轨道的重大举措。当然,网络空间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网信办意志立场的晴朗化,就需要各方,也就是参与方,包括政府、企业、广大的网民,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有自己的规范意识。

《规定》的第二个意义就是要提升我们的责任意识,使大家在管网、用网和提供网络服务的时候有规矩意识。当然,如果大家都有这种规矩意识,有自己这种行为界限,监管机构也能尽到监管责任,网络也能对网络上的信息和用户的行为进行严格审核,我们网络空间至少可以减少刚才您所说的那种乱象,至少可以打造一个更加晴朗、更加干净、更加文明的网络空间环境。 [09:16]

主持人

不规矩不成方圆。祝总您好,我们知道近日网信办关闭了一些冒用党政机关或媒体名义发布虚假信息的微信公众帐号,据您了解这类账号的影响有多大?对社会造成的哪些危害? [09:17]

嘉宾祝华新

我们感觉从平时微信公众帐号来看,冒用政府机构的不是很多,但是一旦冒用发布了不实的信息,它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比如说冒用中纪委巡视组,因为现在全党几乎是全民都很关注反腐倡廉工作。反腐需要在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下进行。如果有一些情绪化的信息掺杂其中,特别是假冒政府的面貌出现,容易混淆是非,误导舆论。我觉得在这种冒用机构微信公众帐号当中,问题更严重,不光微信公众帐号,可能还包括不恰当地使用机构名称的微博帐号,比较严重的是媒体相关的帐号。有些是完全和媒体无关,比如说“人民曰报”这个微信公号和“人民日报”完全无关;有些是可能和这个媒体有关,但是未经规范授权,比如说在某媒体工作的人员,以加V论证为媒体的记者身份,或者某媒体的分机构在那发布信息。大家知道,传统媒体发稿有一个严格的审稿程序,但是如果相关的工作人员加V论证,打着媒体的旗号来发布某些失实类的信息,又并没有经过媒体的严格的审稿程序,这样的信息搭建的是媒体的公信力,让媒体为你背书,所以这种不规范使用媒体帐号,会稀释、侵蚀媒体的公信力,我觉得这个问题要特别关注。 [09:20]

主持人

王老师,我们看到《规定》中提出,互联网信息提供者要落实好管理责任,对不合法的账号要不予注册或关闭,这个目的是什么呢?如果信息服务提供者没有履行这个责任,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理呢? [09:21]

嘉宾王四新

这个规定的用意非常明显,主要就是要明确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或者我们这个《规定》里面所说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平台责任,这种平台责任实际上就是说有一个原则要贯彻下去,就是谁的平台谁要负责对这个平台上的违法有害信息内容予以一定的处理,以确保人们使用平台的时候,接触到的信息,基本上都是合法的。所以,《规定》实际上是强化了或者重提了一下网络内容提供商和信息提供者的平台责任,同时也给平台服务者提供了一个具体的措施,就是说你遇到不遵守规定的用户或者遇到用户申请时候的帐号信息里面有非法内容的话怎么处理,这个《规定》也给了明确的指示。当然,网络服务提供商,它是有理由也有动机不对内容进行管理,因为内容管理包括对用户名称的审核,它实际上是需要人力、物力的成本投入。同时,如果审核的程序过分的繁琐,也容易把用户赶走。所以,服务提供商从自己经济利益的角度来讲,它是不太愿意,这样的话,我们更需要强化明确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当然,如果他不尽责任或者没有很好地履行这个责任,相关的法律会有规定,从承担责任的方式上来讲,主要有三种:一种是要承担行政责任,另外是承担民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再一种,如果情况特别严重的,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09:22]

主持人

这就比较严重了。在《规定》中提到冒用社会名人、机构账号的内容,祝老师,我们应该如何界定“冒用”的范围。比如一位网友提到,我和某位名人重名了,为什么他能用我不能用呢?这怎么理解呢? [09:24]

嘉宾祝华新

比如央视有一个白岩松,山东临沂市也有一个白岩松,山东临沂市这个不知名的白岩松是有权注册帐号的,但是如果你在个人信息当中写明我在中央电视台工作,中央电视台只有一位白岩松,那就构成了对白岩松姓名权的一种冒犯。我觉得这还是比较好辨析的,可以和名人重名,但是你肯定要限制相应的工作单位、工作地点有关的详细信息,就可以辨识。

另外,如果是加V论证,一般来说,我们的微博、微信、自媒体的站方都会和相关人做核实,这个核实工作要从严。因为前两年已经有过教训,比如说郭美美在新浪微博上自作主张把自己称作“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还有“二炮刘媛媛”自称是二炮文工团的成员,实际上完全和二炮无关,在网上炫富,晒最佳照片,这都给我们的公益机构和军队造成了很大的形象伤害,这说明这样冒用名人有可能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对相关的机构乃至于恶化对社会的观感还是要从严管理。 [09:25]

主持人

我们的审核还是要从严。 [09:26]

嘉宾祝华新

首先站方有很大的责任。我要补充一点,这次的管理规定不完全是直接约束网民的,它同时是约束站方。因为互联网账号是网友和博客、微博客、BBS这些管理方的一种约定。实际上这个约定早就有,比如人民日报强国论坛的社区用户协议及管理条例,可能还是关于有关互联网账号的最早的一批管理规定之一。像天涯社区、凯迪猫眼看人都有这样的规定,只是这次政府重申、强化和细化了某些管理的要求、规范的要求。 [09:27]

主持人

王老师,有这样的问题,后台实名制的规定,从法律上有什么依据呢?后台实名、前台自愿,我们怎么来理解这句话? [09:27]

嘉宾王四新

关于网络实名和网络后台实名这个问题,在我们国家争论了很长时间,从2002年的时候,我们知道就有人提出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一直到2012年12月28日的时候,这个问题从法律上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发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对于网络上用户的后台实名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它的第六条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网站接入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应当在与用户签定协议,或者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这样的话,就使得问题从法律上有了一个很具体的规定。我们这一次关于《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的要求也是从这里来的。

怎么理解后台实名、前台自愿。从后台实名这个角度来讲,我们在使用互联网上的各种各样服务的时候,在使用服务之前,都要履行一个登记手续,这些登记手续一般上它的格式和具体要求,是由互联网提供商提供的,但是用户在填写相关信息的时候,一定要有能够与自己的身份信息相关联的,或者能证明自己身份信息的东西来进行登记。比如我们的身份证号,比如我们的护照号,比如我们在电信部门登记的手机号等等这些,也没有说使用一种方式,只要是能够和真实身份关联的都可以用。

前台自愿主要指互联网用户面向公众的名称,面向公众信息的时候,它可以是自己的真实姓名,也可以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或者自己的某一时段心情的特殊要求,选一个能够代表自己心情或者性格特点的,比如动物的图像或者明星的图像,或者说用一个昵称之类的都可以。就是说,只要符合法律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比如这一次用户管理规定里的“九不准”,只要没有那些情形,都可以使用。 [09:30]

主持人

祝老师,网友提了一个问题,他认为规定出台后是否意味着今后所有互联网账号的注册都要在后台提供最真实的信息?他们也担心这样会不会导致个人信息的泄露,请问个人信息的安全应该如何来保障? [09:30]

嘉宾祝华新

首先关于互联网实名制,政府现阶段的政策是后台实名、前台自愿,这个政策尺度是这几年一直在实行,并不是这个《规定》新提出的。我觉得保护网络个人的隐私、个人信息的安全,首先需要政府加强立法,在这方面我觉得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互联网在中国发展太快,目前有6.49亿网民,相关的法律保障还不够,或者不够细化。今年听说在保障网民权益方面还会有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出台,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站方要恪守责任,站方有责任要保护在使用等网站信息服务的那些网民的个人隐私、相关的个人信息。 [09:31]

主持人

王老师,问一个法律的问题,如果互联网信息提供者泄露了用户的个人信息,它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09:32]

嘉宾王四新

法律责任,实际上前面我们也提到过,主要是三种责任,一种是行政责任,一种是民事和经济,另外一种是刑事。但是这个比较笼统。在前面我们提到的有一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也就是2012年作出的《决定》里面,它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泄露用户隐私和数据保护的行为有非常具体的处罚措施,其中包括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许可证或取消备案、关闭网站,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从事网络服务业务等处罚,还可以记录社会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主持人

也就是说法律规定得还是非常严格的,冒犯了界限,就要坚决依法严惩。 [09:33]

嘉宾王四新

因为这个是和用户后台实名相配套的,如果你不从法律上保障他们的隐私和个人数据不被侵犯,我们规定的后台实名可能对用户来讲就是一种灾难。 [09:33]

主持人

的确是这样的。祝老师,有很多网友质疑这个《规定》出台之后,尤其是后台实名制,它是否会限制网友的言论自由,您怎么看待这个现象? [09:33]

嘉宾祝华新

我们前台仍然是自愿,前台你可以有千奇百怪的马甲,当然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至于大家担心的后台论证的个人实名信息会不会被用于胁持报复,一是站方要加强管理,二是本来各级政府就有相关的管理规定,并不意味着后台实名后,我批评了村支书,村支书也有权利去查我的马甲,然后来报复。关于后台实名信息必须掌握在政府的权威部门手里,用于国家安全目的,不能用于基层干部胁持报复、打击言论自由。这几年,我觉得互联网管理秩序有了非常大的好转,前几年出现的一些基层干部跨省抓捕网友,胁持报复这样的现象越来越少,一旦冒头,都会受到舆论强烈的狙击。 [09:34]

主持人

世界上其他国家在互联网名称的管理上有哪些经验?能否告诉我们网络实名制在国际上的做法是通用的吗? [09:34]

嘉宾王四新

这两个问题要从一个比较简单的角度,YES和NO的角度来回答的话是比较简单的,尤其第二个问题。但是第一个问题就是世界上其他国家在互联网用户管理上哪些经验。国外的互联网我们主要是指的西方发达国家互联网管理,他们一般不对互联网用户名称进行单独的管理,也就是说,他们对互联网用户名称的管理是和它整个行为本身的性质管理是联系在一起的。如果你用名称或者冒用名称欺骗他人,涉及刑事犯罪的,会对你进行处罚。但是怎样使用名称,还有用真名还是假名、匿名,根据我对美国或者其他西方国家的了解,法律上一般没有很硬性的要求,这个管理主要是依托于互联网企业,依托于行业自律的一些规定,政府一般不对这个作明确具体的要求。

第二个问题,网络实名制这个问题,在国际上是有争议的。我们国家这两年实行网络实名制,一个是为了加强对网络有些违法乱纪现象的管理。另外,我们国家互联网技术发展比较快,我们现在认为也具备了实行网络实名制的条件。因此,我们采取了这种网络实名。但是我们这个实名不是绝对的实名,是相对的实名。前台实际上还是不实名的,后台才要求用真实的身份信息注册。具体到其他国家,韩国曾经有一段时间实行过实名制,但是后来因为实名制并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再一个与他们国家保护言论自由的原则相冲抵。再一个原因,它实行实名制以后,导致韩国网民大量地把自己的互联网服务移到国外互联网公司这一块,最后这块就给废了。其他国家安全,西方国家、欧美国家,法律上都不会强制要求进行实名,因为他们认为如果强制进行实名要求,可能会妨碍他们用户更自由地传播、接受各种各样的信息。所以,一般上不会实行实名制,或者说这个实名制在推行中困难会比较大。所以,网络实名制不能说是国际上的一种通行的做法。 [09:37]

主持人

祝老师,我知道您一直在研究网络舆情,我们想了解一下,后台实名认证之后,可能对目前互联网舆论环境产生怎样的影响?您能否展开地跟我们讲解一下? [09:37]

嘉宾祝华新

我觉得,实名制并不必然影响网友的舆论自由,今天的互联网还是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供了一个非常辽阔的言论平台。我印象最深的是,80年代我们进入人民日报的时候,一个资深的记者出差一个星期回来,收到的读者来信可能是一麻袋,那时候已经叹为观止。但是,今天仅仅在微博上,可能一天就会有几千万条微博涌出,这是民意的涌流。

目前我们再次重申网络后台实名制,包括对网民的账号进行管理,我觉得要避免产生一种误解,并不是不再允许网民用昵称。我觉得中国的网民、中国人是很有智慧、很幽默,有真性情,这种丰富多彩的网络昵称,表现了中国人个性的张扬。总体而言,只要不触犯法律,同时我们希望不要违背公序良俗,各种丰富多彩的昵称将继续受到尊重。

还有一点,包括规范网民的账号,乃至于规范网上的帖文。我觉得有几个层次,一是依法治理,公权力的强制,门户网站和网络自媒体平台站方的管理。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网友的道德自律和网络社区的自治。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将近一半的人在网上。前几年网上造谣传谣一些非法有害信息较多,我觉得要让网络天空清朗起来,需要多层次的治理,对那些违法造谣的要重拳出击。但是,要从互联网的日常管理的点点滴滴,比如说网民的账号,网民ID的头像这些注册信息,从这些细微入手,逐步削减戾气,倡导一种理性、包容的发声心态。我觉得可以视为网络舆论生态来固本培元的一个基本建设。 [09:39]

主持人

谢谢两位老师。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不规矩不成方圆。这次国信办推出的《规定》也一定会让我们的网络天空更加净化。再次谢谢两位老师,也谢谢我们的网友,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