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声音
长远而言对跨境电商有推动作用
广东跨境电商协会相关负责人说,跨境电商保税店抓住了海淘看不见、摸不着商品的痛处,与海关合作打通阳光化通道,运用的仍是保税B2B2C(针对快消品)和直邮B2C(多用于单品价高的物品)模式进口,线上线下打通,同属于海淘,其缴纳保证金实现保税仓前置到天河繁华商圈,对跨境电商是一种巨大的创新。
他认为,实体店对跨境电商发展将有极大的促进作用,首先实体店背后运用的是与海关“三单对接”的跨境电商系统,线下购买的消费者同为线上的注册用户,性质上为“跨境电商购物的线下体验店”,产生的是跨境电商订单。其次,限制跨境电商进口最大的问题是信任问题,实体店能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市民有了具体的产品体验,下次购物便可在线上完成。再者,跨境进口保税实体店的诞生,预期将会引起一阵进口商品的消费热潮,长远对跨境进口电商发展是有很大推动作用的。
在该负责人看来,以目前来看,跨境电商保税店仍为新尝试,这样的尝试在市中心不会大面积铺开,而在自贸区内则很有可能。“值得注意的是,当进口商品的购买越来越便利的同时,对国内零售业和制造业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他说。
■部门回应
黄埔海关:“保税店”实为跨境电商体验店
2015年1月23日,广州美悦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广州市内开设首家保税展示交易与跨境电子商务结合的体验店。黄埔海关表示:该店是依托广州保税区外实体延展平台,结合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开展的“O2O”线下体验店。
保税展示交易与跨境电商有机结合
“保税展示交易”是上海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十四项创新制度之一,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B2B2C保税进口是海关总署批复同意广州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的业务模式之一。保税展示交易是实体展示,线下展示,线下交易;跨境电商是通过网络展示,线上展示,线上交易。保税展示交易与跨境电商相结合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并非首例。在2014年8月份,重庆市已在解放碑搭建了“区外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延展平台”,将保税商品延展至区外主城商业中心进行保税展示,标志着“区外保税展示交易”制度在上海自贸区以外区域的政策落地。黄埔海关参考“重庆模式”,批准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跨境电商与保税展示交易制度结合,利用线上交易与线下体验相结合的O2O模式,实现区外延展平台体验、现场线上下单邮购、保税区物流配送,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购物需求。
体验店不是“保税店”或“免税店”
作为首家试点的广州美悦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黄埔海关注册备案企业,也是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广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企业之一,自2014年8月8日起在广州保税区开展B2B2C保税进口试点。该企业经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由黄埔海关同意其开展保税展示交易试点。该企业在广州市区设立的体验店,并不属于“保税店”或“免税店”。目前,试点企业在体验店分别设置“跨境电商商品展示区”和“进口直销商品区”。消费者可以在体验店中对商品进行现场体验。海关对保税展示交易和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分别适用不同的税收征管模式。
不存在“叫停”的情况
黄埔海关方面称,企业目前的运作流程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外界传言被海关“叫停”的情况。
据介绍,体验店“进口直销商品区”内的商品,已经按一般贸易办结了通关、征税等进口手续,消费者可以直接购买。
体验店“跨境电商商品展示区”内的商品,适用《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海关总署2014年第56号公告》及保税展示交易等相关政策规定。首先,体验店“跨境电商商品展示区”内的商品,必须“整进”入区,由试点企业整批申报进入广州保税区仓储,并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其次,在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检疫通过后,海关才允许试点企业全额缴纳货物税款担保金,将商品运至区外体验店里展示。同时,允许试点企业进行跨境电子商务的商品备案,并在商品备案通过后将有关商品在电商平台上挂网销售。
消费者在体验店“跨境电商商品展示区”内选购商品并选择现场提货的,海关按“货物”计征税。消费者在体验店里选择通过试点企业的跨境电商平台订购,并在广州保税区发货配送的,海关按跨境电子商务B2B2C保税进口的税收征管模式办理手续:
(1)“清单核放”。境内个人消费者通过试点企业的电商平台订购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企业向海关传输申报“订单信息”、“运单信息”、“支付信息”和“商品清单”,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自动将“商品清单“与“订单信息”、运单信息”和“支付信息”进行比对(简称三单比对)。“三单比对”通过的,海关允许试点企业发货并逐单核放出区。
(2)“汇总申报”。试点企业将核放出区的商品清单汇总生成报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对境内个人消费者订购的商品,参照邮递物品管理,在“自用合理数量内”计征行邮税。(策划 谭亦芳 记者 朱伟良 黄少宏 黄颖川 通讯员 埔关 实习生 魏申)
(原标题:商品税率大大低于零售店引发争议,黄埔海关回应:跨境电商体验店不会被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