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舆情日渐清朗、网络治理成绩斐然”是舆论对2014年中国网络治理新常态的概括。这一年也被誉为“中国互联网外交元年”,正能量网络生态正式形成。从2014年网络舆论状况看,尽管利用网络造谣诽谤、扰乱社会秩序、非法获取他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情况依然存在,但经过系统整治,整体状况已有很大改观。境内网上舆情发生了明显的、积极的、深刻的变化,总体向好,正能量充沛,支持拥护党和政府的声音不断聚集壮大。这是现实社会和形势得民心、顺民意,民心向好、民意凝聚的网上反映,也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继续推进营造了积极有利的网上舆论氛围。

环球时报评论认为,2014年中国舆论场的变化相当明显,由互联网大V为舆论设置话题、甚至引导网民好恶的情况大规模消退,主流价值观重新在网上变得枝繁叶茂。历史将证明这是一次积极的转折。

2014年,新媒体的舆论场属性越来越具有理性和建设性,政务新媒体迎来了智能自助服务的新势头,成为了舆论场的重要角色。2014年移动互联网飞速发展,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正在改变着信息流的传播路径,重构信息传播格局。单一的“信息发布”功能已无法适应社交舆论环境下官民互动与沟通的需要,社交媒体在提升政务信息传播的效率、推动官民对话和舆论引导方面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中央有关部门引导下,政务新媒体已成为舆论场重要角色。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各级政务新媒体活跃度继续提升,内容更加趋向于多元化,风格更加亲民,互动更加明显,包括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APP在内的政务新媒体,已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政民互动、引导网络舆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正如清华大学教授沈阳所说,2014年新媒体的演化大势掩映于网络变幻中,传统媒体的崩解和坚守,在融合发展中重塑再生。新媒体则以破竹之势在政务、经济、媒体、社交领域掀起革命性的浪潮,各平台在政策导向、格局塑造、舆论生态上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三、网民为今后网络治理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目前,我国网络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全面,执法威慑力有待提高。网民建议出台互联网专门的法治建设规划,细化相关法律法规,从立法、执法等层面推动网络空间的法治化。新浪微博网民“我是秋阳”说,目前关于网络空间治理还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治理互联网的法律比较碎片化,如散见于侵权责任法、电子签名法及一些司法解释中。不论是否制定统一的网络法,都要防止立法僵硬化而导致司法不可裁或者执法不能的问题再次出现。

法制网网民“马钰朋”说,依法治网须线上线下同步管。例如,对于APP的监管,线下线上如何同步是需要考虑的问题。APP平台的责任、监管部门责任与分工等都需要给以厘清,部门联动机制也需构建。

西南政法大学全球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蔡斐说,国外的网络立法并不完全适合中国,应当从中国实际出发,在考虑技术、市场、安全等多因素的基础上作出法治化的探索。同时,需要加强互联网的法治宣传,注重法律和自律的结合。

腾讯网民“独臂侠”建议,建立黑名单和奖惩制度,对网站尤其是新闻网站予以严格的法治管理,严厉处罚那些打着媒体旗帜念歪经的网站。建立网站黑名单制度,对违反管理办法的,给予网站和网站管理者,以警告、罚款、吊销办网许可等处罚。

网民认为,个人隐私频遭泄露亟待铁腕治理,建议依靠刚性制度和强有力的执法,将泄露信息者牢牢关进法律的笼子里。2014年,影响较大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有:职称英语考试考生信息“裸奔”、携程网信息安全门事件、小米800万用户数据泄露、快递官网遭入侵1400万用户信息被转卖、130万考研用户信息被泄露、东航被曝系统漏洞或致大量用户订单信息泄露、智联招聘86万简历信息泄露、12306网站用户数据信息大规模泄漏事件等。

除了加快立法,加强执法,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建议,应尽快健全个人信息保护的民事法律规定,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主体,“谁收集谁保护;谁泄露谁担责”。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李欲晓认为,信息安全方面的一些法律条文还需要细化。比如,收到一条垃圾信息,可以起诉到法院吗?怎么确定受害者?另外,司法和执法层面也要紧紧跟上。“信息泄露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但是怎么认定违法行为,目前,还没有判例出现,没有人被执行。

中国计算机学会信息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严明说,对数据库泄露事件,首先要明确运营商的责任。其次,对恶意攻击者的责任追究也同样重要。第三,此类信息安全事件不适用“民不告、官不究”。执法部门应主动介入、积极调查并追责,而不是非要等到立案以后才处理。

网民认为,作为公共空间的微博治谣显现成效,而微信却以“三人成虎”的强关系链有强化谣言传播倾向。如何在有限开放的圈层传播空间破解谣言治理的坚冰,值得有关部门思考并采取有效措施。腾讯网民“大嘴猴”说,继国家大力打击以粉丝数量浩大特征的大V群体利用微博进行谣言散播后。近来,微信有“复制”此前微博乱象的趋势:政治谣言、暴力恐怖传闻、欺诈营销、色情赌博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微信朋友圈和公众号之间“互动”,如台湾地区反服贸行动、MH370空难、周永康和令计划被查等,都可以看到以微信朋友圈转发为代表的“谣言“病毒式传播。这种叠加传播效应的破坏力不容小视。

上海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朱春阳总结微信朋友圈谣言的共同特点:看上去很激动人心;具有煽动性;立场非常坚定,而且基本都围绕着人们关心的话题;没有标注时间;没有准确的消息来源。

网民“崔志东”建议:1.利用权威性公众号辟谣:避开其封闭性,发挥其移动性,并利用信息推送功能为人们辟谣。这里的推送功能既指微信腾讯新闻公众号,也指用户所关注的官方公众账号。这种辟谣方式结合了大众传播和精准传播的优势,具有精准推送的特性和无懈可击的权威性。2.忌“一刀切”,分类辟谣:对于几乎没有社会危害的娱乐型谣言,可将之忽略;对于获利型谣言,如果商家之间恶意攻击、不良竞争甚至骗钱牟利,须睁大眼睛、明察秋毫;对于恐慌型或宣泄型谣言,有关部门应借助官微平台及时出面辟谣,因为这类谣言破坏性较大,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事件。

尽管相关部门打击网络侵权的力度始终不减,但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各种侵权形式也越来越复杂。网民认为,治理网络侵权是个综合工程,需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2014年,山寨游戏、非法转载、盗版视频、线上售假等网络侵权行为仍层出不穷,今日头条被诉侵权、“少年不可欺”等事件均引发较大规模热议。如何推动减少网络空间的侵权问题日益成为讨论重点。

对于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网民建议多管齐下:加快网络立法,尽快解决传统法律不适应网络空间之处,弥补司法解释的不足;尽快公布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或细则,防止因对一些概念的理解不同而导致司法混乱,从而在表达自由、舆论监督和个人权益保护之间取得平衡;加大惩罚力度,除追究民事责任,还要加大对刑事责任的追究;技术上做好把控,不能侵权;不管是网民或网络技术提供者,还是网络协会,要号召大家做一个好网民等。

对于线上售假问题,网民认为,它的源头在线下而不是线上。网络时代固然让售假更加便利,但也同样方便了打假。因为,任何网络售假行为在网络上都会留下痕迹,通过平台发现这些痕迹,利用大数据找到制假、售假者,联合执法部门统一行动。这不仅是电商作为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也应是各大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社会责任范畴。

网民建议,建设性应对网络宣泄情绪,切实畅通网络不满情绪的宣泄渠道并有效制定相应的疏导策略,有针对性地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维护社会稳定。新浪微博网民“右倾保守”说,当前的网络治理起到不少作用,但网络上仍存在暴戾之气。官员带块什么名表,抽包什么好烟,事故现场没绷住笑一下,只要被网络盯上,被舆论一放大,领导就得回应,轻则处分,重则抓人。其实这些行为根本不能构成犯罪的证据。

中国社会科学网温美荣建议,从政治文化角度来说,要从思想上以建设性的态度来积极应对政治情绪的网络宣泄问题;从政府治理的角度而言,需要建设完善畅通有效的公众政治参与渠道,从而切实疏导公民在网络上的情绪发泄;从实践操作层面来看,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加强与网民的良性交流和互动,有效疏导网民的“网络围观”情绪。

新浪微博用户“政务微博观察”说,在移动互联传播环境下,“第一时间”应当再拓展到抢占“第一空间”(突发事件面前)、“第一事件定义/定性权”(即“第一话语权”)。这也是在媒介迭代发展过程中必要的考量。(新华网网络舆情分析师 霍晶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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