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高技[2014]17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认真落实本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确保智慧城市建设健康有序推进。

  附件: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 学 技 术 部

公  安  部

财  政  部

国 土 资 源 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