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政府对互联网舆情的反馈与引导

1.互联网成为治国理政新平台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和谐社会建设的文件提出:通过互联网,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搭建快速广泛的沟通平台,政府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

国家主席胡锦涛已经先后视察东方网、中国军网,审定过人民网的“强国论坛”网友管理条例。2003年,胡锦涛在视察广东时,对一位参与“非典”防治工作的医生说:“你的建议非常好,我在网上已经看到了。”2004年11月,温家宝总理依据互联网信息,对建筑商拖欠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做出批示,表明社会弱势群体的疾苦和呼声通过互联网得到政府高度重视。大学生孙志刚在广州因为被不当收容而致死,经报道后,在互联网上引起广大网民和法律专家的关注,促使政府废止城市流浪人员乞讨收容制度。2007年春节,不少地方的党政领导人上网拜年,包括河南、湖南、江西、吉林、广西、陕西、甘肃、天津、新疆等省市区,以及开封、漯河、防城港、崇左、玉林、百色、如皋等市。有些官员对网络舆情表现出清醒的认识,遇到网上议论声起,不是急于封删堵,而是重在及早澄清事实,表明立场,引导舆论。湖南的宣传官员就提出了一个新的观念———发生新闻是第一位的,发表新闻是第二位的;“堵了一个记者的口,堵不了所有记者的口;堵了所有记者的口,堵不了互联网上网民的口”,要做好自己的工作,消除出现“负面报道”的源头,是唯一和最重要的。中央外宣办不断提醒地方和行业政府主管部门,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改变对互联网“不理、不用、不管”的现象,尽早讲、持续讲、准确讲、反复讲,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在多元中立主导,在多样中求共识,在多变中谋和谐。

2.山西“黑砖窑”与中央政府的情系民生

2007年,是中国政府继2003年实施包括网络舆论在内的全民动员成功击退“非典”之后,又一次对互联网舆情做出有力回应并取得积极效果的一年。这一次是山西“黑砖窑”。“黑砖窑”事件在短期内引起广泛关注和巨大感情波澜。以“凯迪社区”“猫眼看人”为例,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平均回复数30.0,平均浏览数高达1662,远高于其他事件(重庆钉子户事件平均跟帖9.2,平均浏览数262)。就互联网内外舆情民意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互动而言,它构成了较为完整的舆论推动和监督政府解决紧迫民生问题、化解公共危机的经典案例。

网络舆论的强烈呼声,引起中央领导的关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对“黑砖窑事件”做出批示。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纪检组长张鸣起赶赴山西现场,督促查处该案件。接着,胡锦涛、温家宝、吴官正、李长春4位政治局常委对“黑砖窑” 问题做出重要批示,中央工作组从全国总工会一家增加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成中央联合工作组,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派出检察官前往山西调查“黑砖窑”背后的渎职犯罪。

6月2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严正指出:山西“黑砖窑”不仅存在严重非法用工问题,而且存在黑恶势力拐骗、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雇佣童工、故意伤害甚至致人死命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会议要求“依法惩处犯罪分子,严肃查处有关工作人员的腐败和失职渎职问题”。这个中肯的判断得到全国舆论高度认同。对于中央领导同志批示、中央工作组进驻山西,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事件定性,媒体和民意的评价都是相当积极的,普遍认为是中央继果断处理“非典”事件后又一次深得民心的明智措施。

2007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新年第一次集体学习,主题就是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集体学习时提出:加强网上思想舆论阵地建设,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提高网上引导水平,讲求引导艺术,积极运用新技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在2007年,中央政府率先垂范,及时把握和妥善引导网络舆情,“黑砖窑”案件与前些年的孙志刚案、全民抗击“非典”一样,因为切实履行胡锦涛总书记所倡导的“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而值得铭记史册。

3.“黑砖窑”事件暴露出某些地方官员对网络舆情的迟钝

相对于中央政府的为民做主、力挽社会公平正义,以及对网络舆情的高度敏感,山西一些地方政府对“黑砖窑”事件表现出惊人的迟钝。

据《南方周末》报道:“舆论风暴已经开始,外界已酝酿惊涛骇浪,而风暴的核心区,一片平静,洪洞的官员们几乎无人知道。”

5月27日,临汾市洪洞县广胜寺镇派出所在曹生村砖窑发现了31个被强迫劳动且饱受虐待的农民工,而且有一个痴呆农民工之前被打死。

5月28日,洪洞电视台播放了这个新闻,但没有引起各方注意。直到8天后,6月4号,县劳动局长才找到一名副县长,副县长随后向县长孙延林电话汇报,孙指示去了解一下,这是作为县长的孙延林“第一次知道”。当天下午,这名副县长到镇上了解情况,并在第二天跟孙延林汇报。而就在这一天,河南“大河论坛”出现《罪恶的“黑人”之路!孩子被卖山西黑砖窑,400 位父亲泣血呼救》的帖子,随后被多个网站转载。

6月7日,《山西晚报》刊登曹生村砖窑发现奴工的报道。这一天,山西省公安厅网络监察处注意到,400位父亲泣血呼救帖已被转贴到“天涯杂谈”头条,引起各大网站迅速转贴和网民关注,而《山西晚报》的稿子也已经到了一些网站的头条。不过,洪洞县县长、广胜寺镇镇长都没注意这个新闻,他们说当时很忙,没能上网。政府还在按惯有速度处理问题,而从这一天开始,互联网舆论风暴高涨,形成“狂潮”。

6月8日早8点半,刚上班的临汾市委办公厅官员在网站上发现了关于洪洞“黑砖窑”事件的报道,随即给在外地的市委书记王国正打了电话,王书记有些吃惊,问:“有这种事?”当天上午,一名市委副书记召开了会议,要求工会和公安部门了解情况。

随后的两天,洪洞县那名副县长一直陪一个环保工作组。

6月10日,洪洞县县长孙延林竟然对这一切浑然不觉,赴京参加一个会议。6月14日,中央电视台开始揭露山西“黑砖窑”事件,当天的山西新闻节目却全是“一派大好”的正面新闻,没有一条“黑砖窑”新闻。

正如山西省省长于幼军接受采访时所说,这反映了一些地方官员的“麻木”。在全省“进一步整治非法用工、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及督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于幼军对“黑砖窑事件”进行了深刻反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和教训在于没有敏锐把握网络、媒体的舆论动向,及时做出正确的回应”。在公安机关开始查处行动之后,没有及时披露信息。当网上出现对“黑砖窑”的各种议论,乃至不实传言时,政府和警方又没有及时回应,予以澄清。

从事后看,互联网上那篇“400位父亲泣血呼救”的帖子,是“黑砖窑”事件公认的导火索。“黑砖窑”事起网络,事件的发展和政府应对也与网络民意的推动息息相关,“黑砖窑”事件的解决并不完全在于解救童工、查封不法窑厂的数量,而是以网络民意的渐趋缓和为信号。值得一提的是,在国务院常务会议责成山西省政府做好“黑砖窑” 事件查处和善后工作后,山西省省长于幼军多次在公开场合代表省政府对“黑砖窑”受害者及其家属做出道歉,向全省人民检讨,还表扬了媒体在“黑砖窑”事件中发挥的“积极的舆论监督作用”。地方政府在网络舆情狂潮的冲击下力挽狂澜的努力,值得肯定。市场化媒体——— 《南方周末》进行了一次大胆的媒体公关。《南方周末》7月5日发表记者专访《山西省长于幼军谈黑砖窑事件:希望善待山西人》和新闻调查《山西黑窑中,官员在做什么》,向读者转达省政府对于网络、媒体和群众举报所涉及的失职渎职腐败行为“有案必查,查实必处” 的宣示,同时试图用第一手材料分析“农村基层政府管理不到位、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基本失察失控、干部素质不高、失职渎职腐败行为、纵容包庇” 等现状,以及社会道德滑坡、国民劣根性等深层次问题。

四 互联网舆情的偏差与网民“自治”

1.互联网舆情的偏差

互联网舆情是社情民意中最活跃、最尖锐的一部分,但网络舆情还不能等同于全民立场。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迅速普及,新闻跟帖、论坛、博客的出现,中国网民们有了空前的话语权,可以较为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与感受。但由于网络空间中法律道德的约束较弱,如果网民缺乏自律,就会导致某些不负责任的言论,例如热衷于揭人隐私、妖言惑众,反社会倾向,偏激和非理性,群体盲从与冲动,等等。网络舆情反映社会事物容易出现偏向性。究其原因:

(1)传统媒体注重报道正面事件,表现社会积极向上的一面。对一些负面新闻,特别是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报道较少。公众长期在传统媒体看不到负面消息,于是,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互联网成为人们了解事实的第一选择。由于互联网媒体的自身特点,网民不但是网络舆论的浏览者,还可以成为网络舆论的制造者和传播者,通过多人传播的舆论,自然会出现偏差。

(2)网上一些较权威的论坛和个人博客里,有一些资深网友扮演了传播学上的“意见领袖”角色。在一些复杂的现实问题难分伯仲的辩论中,他们的观点往往能左右网友的最终价值判断。有时,“意见领袖”的意见并不完全客观正确,却能引导整个网络舆论的走向,导致了网络舆情的偏向性。而在一些结构松散的言论平台,如新闻留言板中的辩论,则往往充斥着大量的极端表达,一旦形成观点交锋,辩论的双方经常转变成毫无意义的口水战甚至人身攻击,偏向性更为严重。

(3)商业性的网络媒体在刊载某些新闻报道与观点文章时,为了商业利益,经常使用夸张的标题、夸大的事实来吸引观众的眼球。如果说传统媒体的把关逻辑是“只有……才能发布”,有些网络媒体的把关逻辑就是“只要不……就能发布”。这样,互联网就形成了自身的媒介文化体系,其直接后果是:把关不严,甚至有意纵容,信息的鱼龙混杂在所难免。

网民的意见往往会带着强烈的感情色彩来捍卫自己的价值立场。网上的意见容易呈现两极化,极端地赞同或者极端地反对。在中国,1.6亿网民毕竟只占13亿人口的12%;即使是在网上积极发言的网友,也不能代表全体网民,由于个人的习惯偏好,网上还存在着相当一部分“沉默”的观众。我们不能因为网络舆论的一触即发和尖锐泼辣,就把它误认为是全民的意志。

2.警惕“网络暴民”现象

当网络舆论与社会事实偏向严重时,就会出现“网络暴民”现象:在一些引起网民反感的事件中,网民群体性地聚集,自以为怀着正义之心,对当事人实施“网络暴力”,包括公布当事人隐私、电话骚扰、现场骚扰等,出现一种奇特的“集体无宽容”现象。2006年就曾出现过“虐猫女”事件和“铜须”事件。

中国网民群体的某些特点,更容易诱发“网络暴力”的出现。据CNNIC第2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07年6月30日,25岁以下网民比例已经超出半数(51.2%),30岁及以下的网民比例甚至超过了7成(70.6%)。这个年龄段正处于人生中充满梦想与憧憬的阶段。大部分人都心怀正义、充满激情、好奇心强,强烈期待融入社会,热切希望表达自我,并表现出积极的参与性。但是,这一年龄段的人涉世未深,很难摆脱青春期特有的冲动与激情,容易在群体的兴奋中忘记理性地制约自己。

中国网民中,正在读高中、中专或大专的年轻人占网民总数的一半以上,缺乏完整的教育背景,使其思想认识水平有很大的局限性。他们很难在短时间内理清事物背后复杂的社会和心理动因,习惯于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惩罚他们认定的“坏人”。他们很难对自己在“善良动机”下所导致的行为后果做出全面客观的估计,等等。在网上讨论某一事件时,极端、辱骂、非理性的声音容易占据主导地位,相反,网上那些理性、客观的声音得不到支持,其他网民的响应度低,显得势单力薄,甚至还招致批评和攻击。

2007年,“网络暴民”现象又有升级,由在网上公布当事人隐私变成了现实生活中对当事人的人身攻击。例如,5月,各大微视频网站上相继出现了一段画质粗糙的视频。画面中一个男生走上讲台,肆意摘去老师头上的帽子,表情嚣张。课堂里笑声不断,粗言滥语不绝于耳。但讲台上的孙老师仍然坚持为少数听课的学生讲课。视频发布的当晚,就有超过5000名网友同声谴责。不久,网友们查到视频所在的学校是“北京海淀艺术专科学校”,该校网站的论坛立刻被黑客攻陷。5月28日,数十余名网友寻踪而来,围堵该校的校车,拍打车窗要求视频中的辱师学生下车,场面十分混乱。警方赶来维持现场秩序。而这一切都通过网络进行了现场直播。冲突的原因其实很简单,网民看到学生侮辱老师,而当事的老师又是如此宽容地对待侮辱他的学生,心中疾恶如仇的正义感被激发出来。当他们觉得语言谴责过于苍白无力,仅仅“网上谈兵”不足以让“恶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时,他们便觉得有必要把愤怒的情绪从网上下载到现实中来,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展开对当事人的追讨与打击,打骚扰电话、现场声讨等带有软硬暴力性质的行为。网民在自以为是地“伸张正义”的同时,却忽略了自己正用与“恶人”无异的手段,给别人带来过度伤害。

我们不妨反过来看,网友围堵校车拍车窗的行为,与学生上课去揭孙老师的帽子,本质上是没有二致的。在上述事件中,“网络暴力”是这群年轻网民的一次“集体狂欢”,他们“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通过将“恶”投射到别人的身上,并将自己化装成神圣正义的代言人,他们获得了某种道德优越感,并在集体的强大力量里暂时忘记了自己深深的无能感。然而,不管校方做出何种反应,当大众和媒体对此事失去了兴趣的时候,事情将很快得到平息。

“网络暴民”现象具有很强的随机性,因为网友的反应具有表演性,他们的“声讨仪式”离不开观众的眼球。一旦观众的眼球转向别的地方,他们的表演也就失去了意义,就像被针扎破的气球,很快,聚积的网友将各自散去,回复到日常生活的平凡和无助中去,并等待下一次狂欢机会的来临。无论如何,少数年轻网民的“网络暴力”现象反映出网民们的道德自律亟待加强。

值得欣慰的是,在南京彭宇案上,网民普遍的态度是激烈而不偏激,这在近几年的网络事件中是不多见的。多数网友支持彭宇上诉,并号召为彭宇募捐,但是并没有因为鼓楼法院的宣判引发争议而将矛头直指司法制度本身———在彭宇事件中,“网络暴民”似乎偃旗息鼓,这其实也是网络文明进步的一大体现。

3.“意见领袖”的突出作用

互联网上的“意见领袖”身份林林总总,他们之所以成为“意见领袖”,受现实生活中的身份、地位影响很小,而多是单纯地由于他们在网上的言行及观点形成的“领袖身份”。这就使网络的“意见领袖” 具有更强的草根性、流动性、号召力和影响力。

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对于热点社会事务与公共话题,即便非媒体专业人士也有资格发言,与大众分享他们的智慧、学识和价值观。这些民间身份的观察家可能比传统报纸和电视台对于公众的影响力更大。他们不仅对政府应对的举措不乏尖锐批评,同时对社会管理体制的变革,对于道德文化建设和“国民性”的现状,对于知识分子在启蒙公众道德关怀、援助弱势群体方面的“不作为”,也有深刻的剖析。对此,政府需要找到恰当的方式与“意见领袖”进行沟通,引导他们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理解政府解决种种复杂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实际操作。让新媒体中的“意见领袖”与党报、国家电视台一道,成为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和纽带。

(作者:祝华新,人民日报社北京华闻在线股份有限公司总编辑、主任记者;胡江春、孙文涛,人民日报社北京华闻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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